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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焦溪初级中学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2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超级管理员

常州市焦溪初级中学收费公示

                 2017年8月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备注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每生每天

9元

区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在校就餐学生

七--九年级

代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00元

常价费〔2011〕124号

常财综〔2011〕30号

常教计〔2011〕30号

在校学生

学生自愿、学期结束多退少不补,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校服费

每生

按招标价

常价费[2004]343

新入学在校学生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子女免收

 

监督电话:区发改局69660560  区财政局69660762 区教育文体局69660655  

  

 

常州市天宁区XXX初中收费公示牌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备注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每生每天

9元

区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在校就餐学生

包餐制

代收费

社会实践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00元

常价费〔2011〕124号

常财综〔2011〕30号

常教计〔2011〕30号

城市学校在校学生

学生自愿、学期结束多退少不补,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校服费

每生


常价费[2004]343

城市学校新入学在校学生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子女免收

 

监督电话:区发改局69660560  区财政局69660762 区教育文体局69660655  

 

 

 

常州市天宁区XXX幼儿园收费公示牌

 

幼儿园性质:(公办、集体办、普惠民办、民办)              办园条件:(市合格园、市优质园、省优质园)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备注

事业性收费

保育教育费

每生

每月


苏价规[2012]2

常价规[2012]2

常价费[2017]58

在园儿童

1.保育费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

2.寒暑假按实计收。

 

保育教育费

每生

每月


苏价规[2012]2

常价规[2012]2

常价费[2017]58

在园儿童

保育教育费

(寒暑假)

每生

每月


苏价规[2012]2

常价规[2012]2

常价费[2017]58


服务性收费

 

托管费

每生每月


常价费[2012]135

在园儿童

学生自愿

短期早教费

每生每期


区教育、物价部门

备案后


每期20课时

伙食费

每生每天

     元

区教育、物价部门

备案后

在园就餐幼儿

包餐制

代收费

校服费

每生


常价费[2004]343

城市学校新入学在校学生

学生自愿,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子女免收

被褥费

生活用品

每套


区教育、物价部门

备案后



 

监督电话:区发改局69660560  区财政局69660762 区教育文体局69660655  

优惠减免规定:

1、全免对象:①残疾儿童;②无生来源;③无法定抚养人;④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⑤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减半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三类幼儿保教费按照合格园基准保教费(420元)50%的比例予以减免。①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子女;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③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

注:保育教育费如涉及“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请分行列出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对象栏注明幼儿入园的时间界限。如有不涉及的收费项目,可以直接删除。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色字体,不上公示牌)

 

常州市三河口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备注

事业性收费

学费

每生

每学期

850元(省重点高中)、

 

苏价费[2007]247

苏财综[2007]53

苏教财[2007]32

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苏政办发[2005]96号文件执行

服务性收费

住宿费

每生

每学期


(价格部门核定文号)

在校住宿学生

学生自愿

代收费

教材费

每生

每学期

高一:

高一春:

常价费[2011]125

常财综[2011]31

常教计[2011]29

在校学生

含磁带、作业本,学期结束多退少补

高二:

高二春

高三:

高三春:

校服费

每生

常价费[2004]343

区教育、物价部门

备案后

 

新生

学生自愿,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子女免收

床上用品

每套

区教育、物价部门

备案后

 

住宿学生


军训服装租用费

每生每次


常价费[2012]106

常财综[2012]19

常教计[2012]26

高一参加国防教育在校学生

不含食宿和交通费,军训结束按规定据实结算

社会实践活动费

每生

每学期


常价费[2011]125

常财综[2011]31

常教计[2011]29

在校学生

学生自愿、学期结束多退少补,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监督电话:区发改局69660560  区财政局69660762 区教育文体局6966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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