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歌的特征与功能
正如人们知道什么是人,却不知道人是什么一样,一个稍有文化的人,也知道什么样的文字是诗,可要给诗歌下一个定义,则即便是一个文学专业的学生,也恐怕说不出。那么,到底诗是什么?这个问题肯定是见仁见智。一个最通俗的说法是,诗是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感情的一种文学体裁。的确,在许多领域,任何一个定义的界定,都会有例外。这个最为流行的定义也如此。有的诗它无所谓节奏,因为它只有一个字,或者只有一行。比如,一首很有名的诗,叫做《生活》,却只有一个字:网。一个字,当然谈不上节奏和韵律。人们之所以能够很快的判定诗之为诗,定然不是根据它的内在的所谓本质来推断,而是依据外在的特征。诗的产生与其他的众多事物产生一样,不可能是先有定义后有诗。最早的诗,我想无非就是分行的文字罢了,后来人们觉得文字如果便于记牢,则其效果更佳。于是开始讲究押韵。再后来讲究平仄,又随着音乐艺术的发展,乐理知识融入诗歌,进而开始追求所谓的韵律了。诗歌在发展,诗歌早期的特征有的保留了下来,有的则被淘汰,新的特征在不断的产生,因而,我们想以一个标准来衡量所有的诗,一开始便陷入了死胡同。一句话,我们根本就不能够用一个简单的定义来涵盖古今中外所有的诗歌。
我们所要做的真正有意义的工作是以现在的艺术哲学的眼光,来描述更纯正的诗歌的特征,并指出诗歌的未来的方向。那么,诗歌具有哪些特征呢?
首先,诗歌在形式上与散文不同。短句,分行,押韵,讲究节奏与韵律,便于诵记。有资料说,诗歌产生于劳动号子,号子只有短促,押韵,才能有声势,激起劳动者的斗志。诗歌在漫长的演进中,这个形式上的特征没有丢掉,便是诗之为诗的根本了。今天的诗歌甚至将来的诗歌,我以为必然还要承传此要素。否则,便不成其为诗了。虽然有所谓的散文诗,没有分行,也不讲究押韵与韵律,我看这只能视做诗歌的另类,成不了主流。
其次,诗歌是情感化的。诗歌是文学体裁中的一种,它必然要具备类的特征。文学是抒发思想感情的,诗歌固不例外。此处特别强调诗歌的情感性,而淡化其思想性,决不是思想性不重要,而是在突出诗歌抒情性较之其他文学门类更强。不光诗人本身是情绪化的人,一个普通的写作者,他写诗也常常是内心触动较甚,才想到用诗歌这种便捷的方式来使之宣泄出来。用古人的话说,叫做情动于衷而发于外。从诗歌的发展史来考察,越到后来,诗歌的抒情性越强。从诗歌自身的形式限制来分析,也能找出一些理由。诗歌的篇幅较散文为短,即便在同等感情的冲击下,其相对的情感也强些,或者浓些。另外,它的那种形式特征也便于更有效的抒发感情。
第三,诗歌是形象的艺术。尽管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它们是无遮无拦的直抒胸臆。但形象性越来越成为诗歌的特征却是日益显著的趋势。如果深入的考察下去,我们甚至可以说,诗歌日渐为大众读者所疏远,与此关系密切。因为形象性作用,诗歌的表情达意也越来越间接,诗意也越来越晦涩不明。当然,从真正的懂诗者而言,形象性正是诗歌的艺术生命所在了。
第四,诗歌艺术的含蓄性。这一点与第三点相关。形象性是造成诗歌含蓄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含蓄性还与各种艺术手法的运用以及它篇幅短小所限相关。比如象征手法,本身本体与象征体就带有不确定性,用之于诗,当然增加了理解的难度,产生所谓含蓄的效果。受制于篇幅,诗人在写作时便要借助想象,作跳跃式的构思。读者在阅读时,当然也要合理把握诗人的思路,领会诗人的写作情思。诗歌的艺术魅力正是此种含蓄性,只有含蓄的诗歌,才能有耐咀嚼品味的艺术力量。
我想诗歌的最主要的特征当是上述四者。接下来阐述诗歌的功能。
古人将诗歌的作用夸大到一种太过其甚的地步。孔子就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孔子说这话的时大约是处在某种特定场合下。所以,他理智时便说出很中肯的话,流传至今。这话是:“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对于“兴观群怨”四个字,历来的解读也颇有分歧。其中有如此一说:“兴”指人奋起修身,“观”是观世俗之盛衰,“群”是使众人互相团结友爱,“怨”指对为政者进行讽议。似乎对“兴”理解差异更大,或谓诗歌能通过形象让读者产生联想和想象,也即是指诗对人的心智的触动。其后亦有不少精辟的论述。《毛诗序》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曹丕《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章当然也包括诗歌。白居易在《读张籍古乐府》中说:“(诗)上可裨教化,舒之济万民;下可理情性,卷之善于一身。”以中国文学史而论,诗的作用确乎庄严神圣。其原因大抵在于:诗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它其实是统治阶级的专利;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当然要将其当作一种统治工具。以上所述古人对诗歌功能的理解,是从读者的立场而言的。如果从诗人的角度来说诗的作用,古今倒并无太多分歧。前人讲“诗言志”,今人说诗是用以表达思想感情的。说法虽异,本质则大同。
诗歌作为文学殿堂中之一员,其当然具备文学的类的功能。现在通行的观点,诗歌可以拥有三方面的功能。
(一)、审美功能。这是诗歌最基本的功能。诗歌的其他功能均以此为基础。所谓审美功能,指诗歌能够让读者在欣赏诗歌的过程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这种愉悦来自诸方面,或者是诗的内容激起了读者对往事的回忆,或者是诗歌的思想引起了读者的共鸣,或者是诗歌技巧令读者产生一种钦敬,也可能是形式上的特征符合某种美的标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二)、认识功能。无论怎样主观的诗歌,它都必然要间接反映生活,而叙事类的诗歌就更不用说了。诗歌能够为读者提供一定时代的生活信息,读者凭此便可以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这便是诗歌的认识功能。举个例子,春秋时代的社会生活如何,很感性的材料似乎太少了,但我们可以通过《诗经》了解。如《氓》与《关雎》,读者从中能够知道春秋时代男欢女爱的恋爱生活。
(三)、教育功能。诗歌的教育作用其实是一种审美教育作用。也即是说,诗歌的教育作用是通过审美的方式实现的。任何时代的主流价值观都是劝人向善的。诗歌的作者也必然受制于时代的主流观念。因此诗歌必然要承载起这种教化重任。当然,我在此所指的教化,并非狭义的伦理道德的意义,它应该有更广泛的内涵。包括种种哲思妙想,甚而小至一点处世的诀窍,一种生活的小技艺。
当然,诗歌的功能,还有另外一些,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二、素质的内涵
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目前教育界最响亮的口号,然而也遭到不少的质疑。这背后的原因之一便是对“素质”这个概念本身的理解差异。词典上解释说,素质是指心理学的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当然,还有一义,指素养,即平日的修养。显然,如果指前一义,则素质教育这个短语的确不成其为一个概念。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似乎意义不大。正如变通的人们所言,概念的表现形式不过是个符号。符号背后的内涵由人来定。所以,最紧要的是我们应该赋予此概念怎样的内涵。那么,究竟如何来充实它的内涵呢?这个概念也实在是分歧多多。有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说是把老师教过的都忘了,剩下的便是素质。不少人听了一笑,以为是开玩笑。其实,此说背后,倒真是讲到了一些本质的东西。他至少排除了素质是具体的知识与能力的思想,它应该是一些稳定的内化了的心理倾向与思维模式。
正如人们知道什么是人,却不知道人是什么一样,一个稍有文化的人,也知道什么样的文字是诗,可要给诗歌下一个定义,则即便是一个文学专业的学生,也恐怕说不出。那么,到底诗是什么?这个问题肯定是见仁见智。一个最通俗的说法是,诗是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感情的一种文学体裁。的确,在许多领域,任何一个定义的界定,都会有例外。这个最为流行的定义也如此。有的诗它无所谓节奏,因为它只有一个字,或者只有一行。比如,一首很有名的诗,叫做《生活》,却只有一个字:网。一个字,当然谈不上节奏和韵律。人们之所以能够很快的判定诗之为诗,定然不是根据它的内在的所谓本质来推断,而是依据外在的特征。诗的产生与其他的众多事物产生一样,不可能是先有定义后有诗。最早的诗,我想无非就是分行的文字罢了,后来人们觉得文字如果便于记牢,则其效果更佳。于是开始讲究押韵。再后来讲究平仄,又随着音乐艺术的发展,乐理知识融入诗歌,进而开始追求所谓的韵律了。诗歌在发展,诗歌早期的特征有的保留了下来,有的则被淘汰,新的特征在不断的产生,因而,我们想以一个标准来衡量所有的诗,一开始便陷入了死胡同。一句话,我们根本就不能够用一个简单的定义来涵盖古今中外所有的诗歌。
我们所要做的真正有意义的工作是以现在的艺术哲学的眼光,来描述更纯正的诗歌的特征,并指出诗歌的未来的方向。那么,诗歌具有哪些特征呢?
首先,诗歌在形式上与散文不同。短句,分行,押韵,讲究节奏与韵律,便于诵记。有资料说,诗歌产生于劳动号子,号子只有短促,押韵,才能有声势,激起劳动者的斗志。诗歌在漫长的演进中,这个形式上的特征没有丢掉,便是诗之为诗的根本了。今天的诗歌甚至将来的诗歌,我以为必然还要承传此要素。否则,便不成其为诗了。虽然有所谓的散文诗,没有分行,也不讲究押韵与韵律,我看这只能视做诗歌的另类,成不了主流。
其次,诗歌是情感化的。诗歌是文学体裁中的一种,它必然要具备类的特征。文学是抒发思想感情的,诗歌固不例外。此处特别强调诗歌的情感性,而淡化其思想性,决不是思想性不重要,而是在突出诗歌抒情性较之其他文学门类更强。不光诗人本身是情绪化的人,一个普通的写作者,他写诗也常常是内心触动较甚,才想到用诗歌这种便捷的方式来使之宣泄出来。用古人的话说,叫做情动于衷而发于外。从诗歌的发展史来考察,越到后来,诗歌的抒情性越强。从诗歌自身的形式限制来分析,也能找出一些理由。诗歌的篇幅较散文为短,即便在同等感情的冲击下,其相对的情感也强些,或者浓些。另外,它的那种形式特征也便于更有效的抒发感情。
第三,诗歌是形象的艺术。尽管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它们是无遮无拦的直抒胸臆。但形象性越来越成为诗歌的特征却是日益显著的趋势。如果深入的考察下去,我们甚至可以说,诗歌日渐为大众读者所疏远,与此关系密切。因为形象性作用,诗歌的表情达意也越来越间接,诗意也越来越晦涩不明。当然,从真正的懂诗者而言,形象性正是诗歌的艺术生命所在了。
第四,诗歌艺术的含蓄性。这一点与第三点相关。形象性是造成诗歌含蓄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含蓄性还与各种艺术手法的运用以及它篇幅短小所限相关。比如象征手法,本身本体与象征体就带有不确定性,用之于诗,当然增加了理解的难度,产生所谓含蓄的效果。受制于篇幅,诗人在写作时便要借助想象,作跳跃式的构思。读者在阅读时,当然也要合理把握诗人的思路,领会诗人的写作情思。诗歌的艺术魅力正是此种含蓄性,只有含蓄的诗歌,才能有耐咀嚼品味的艺术力量。
我想诗歌的最主要的特征当是上述四者。接下来阐述诗歌的功能。
古人将诗歌的作用夸大到一种太过其甚的地步。孔子就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孔子说这话的时大约是处在某种特定场合下。所以,他理智时便说出很中肯的话,流传至今。这话是:“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对于“兴观群怨”四个字,历来的解读也颇有分歧。其中有如此一说:“兴”指人奋起修身,“观”是观世俗之盛衰,“群”是使众人互相团结友爱,“怨”指对为政者进行讽议。似乎对“兴”理解差异更大,或谓诗歌能通过形象让读者产生联想和想象,也即是指诗对人的心智的触动。其后亦有不少精辟的论述。《毛诗序》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曹丕《典论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章当然也包括诗歌。白居易在《读张籍古乐府》中说:“(诗)上可裨教化,舒之济万民;下可理情性,卷之善于一身。”以中国文学史而论,诗的作用确乎庄严神圣。其原因大抵在于:诗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它其实是统治阶级的专利;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当然要将其当作一种统治工具。以上所述古人对诗歌功能的理解,是从读者的立场而言的。如果从诗人的角度来说诗的作用,古今倒并无太多分歧。前人讲“诗言志”,今人说诗是用以表达思想感情的。说法虽异,本质则大同。
诗歌作为文学殿堂中之一员,其当然具备文学的类的功能。现在通行的观点,诗歌可以拥有三方面的功能。
(一)、审美功能。这是诗歌最基本的功能。诗歌的其他功能均以此为基础。所谓审美功能,指诗歌能够让读者在欣赏诗歌的过程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这种愉悦来自诸方面,或者是诗的内容激起了读者对往事的回忆,或者是诗歌的思想引起了读者的共鸣,或者是诗歌技巧令读者产生一种钦敬,也可能是形式上的特征符合某种美的标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二)、认识功能。无论怎样主观的诗歌,它都必然要间接反映生活,而叙事类的诗歌就更不用说了。诗歌能够为读者提供一定时代的生活信息,读者凭此便可以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这便是诗歌的认识功能。举个例子,春秋时代的社会生活如何,很感性的材料似乎太少了,但我们可以通过《诗经》了解。如《氓》与《关雎》,读者从中能够知道春秋时代男欢女爱的恋爱生活。
(三)、教育功能。诗歌的教育作用其实是一种审美教育作用。也即是说,诗歌的教育作用是通过审美的方式实现的。任何时代的主流价值观都是劝人向善的。诗歌的作者也必然受制于时代的主流观念。因此诗歌必然要承载起这种教化重任。当然,我在此所指的教化,并非狭义的伦理道德的意义,它应该有更广泛的内涵。包括种种哲思妙想,甚而小至一点处世的诀窍,一种生活的小技艺。
当然,诗歌的功能,还有另外一些,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二、素质的内涵
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目前教育界最响亮的口号,然而也遭到不少的质疑。这背后的原因之一便是对“素质”这个概念本身的理解差异。词典上解释说,素质是指心理学的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当然,还有一义,指素养,即平日的修养。显然,如果指前一义,则素质教育这个短语的确不成其为一个概念。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似乎意义不大。正如变通的人们所言,概念的表现形式不过是个符号。符号背后的内涵由人来定。所以,最紧要的是我们应该赋予此概念怎样的内涵。那么,究竟如何来充实它的内涵呢?这个概念也实在是分歧多多。有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说是把老师教过的都忘了,剩下的便是素质。不少人听了一笑,以为是开玩笑。其实,此说背后,倒真是讲到了一些本质的东西。他至少排除了素质是具体的知识与能力的思想,它应该是一些稳定的内化了的心理倾向与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