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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公民校本教材(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用书)第一章
发布时间:2012-09-1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胡鸣亚

 

第一章“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情况介绍
第一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来龙去脉
2005512日至522日,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组团前往美国考察中小学公民教育情况。本次考察时间十天,考察团共九人成行。参加考察的有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周长祜(考察团团长),云南省教科院院长李黎明、云南省教科院教研员龙其汉、云南省安宁中学校长何明,上海市教研室叶伟良(政治教研员)、裘腋成(地理教研员)、於以传(历史教研员),山东潍坊市教科院副院长潘永庆、江苏省教研室副主任鞠文灿。
本次考察主要是受美国公民教育中心的邀请——观摩了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中学公民教育活动——“我们全体人民——公民培养方案的演示(二天);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心总部(洛杉矶)听取了关于美国公民教育活动的介绍(五天);参观了美国洛杉矶的小山初中和千橡高中并听取了他们的有关介绍。
一、这次观摩活动给我们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1.学生的研究、合作、交往能力在参与过程中得到了非常好的锻炼。
公民培养方案要求全班同学都要参与,具体有六个步骤:
1)确认社区中存在的公共政策问题;
2)选择班级要研究的问题;
3)收集班级所要研究问题的有关资料;
4)制订班级(行动)方案;
5)(向班级或社区)报告方案、接受听证;
6)总结(反思)学习经验
在整个活动中,从问题选择、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到举行听证演示,所有过程都是学生自主进行的(老师也参与指导)。
经过“层层”选拔出来的12个代表队,他们最后在州议会大厦举行的听证活动上报告自己的研究成果,并接受了听证演示。
他们自己精心制作的“展示板”和“文件夹”,各具特色,这些“展示板”和“文件夹”在学区进行过评选,在州律师协会大厦陈列展示、接受评审,在州议会大厦(相当于我们的省委、省政府的礼堂)陈列展示和接受听证。这样一个过程使学生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2.动员了相当的社会力量关注学生能力的培养。
在美国,很多州的律师协会都像威斯康星州这样直接参与了学生公民培养方案的评审活动。43个州每年的中学生公民培养方案听证演示活动都是在州议会大厦举行的(利用周六和周日进行)。州议员(相当于我们的省委常委)、州教育总监(相当于我们的省教育厅长)都直接参与、很多部门的人(如前所列的州立法局主席、州参照局信息员、州律师协会公共关系协调人、州律师协会广告宣传部负责人、州公共教育电教工作人员等)都被吸引到这项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活动之中。这不仅使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正面形象得到了大大提升,而且使学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关系得到了友好沟通。
3.学生有机会直接参与到社区公共问题的决策,对公民素质的养成有极大效用。
由于“公民培养方案”要求学生提出和研究的问题都是社区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如前所述),并且这些问题有的会进一步提交给议会或相关部门要求处理或解决,因此会成为当地政府的决策参考。(当然,这一活动更重视的是过程本身对学生的锻炼,学生提出和研究的问题绝大部分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二、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的合作计划
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与中国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自20025月(在北京)签署了一项在公民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开展交流的合作协议。(江苏省教研室鞠文灿副主任当时参加了这次交流活动,因此这次应邀到美访问)
此后,上海市教研室、云南省教科院、山东潍坊市教科院都先后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进行了公民教育项目的合作(并分别签署了相关的协议,这次去美访问交流的另一个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并听取美国公民教育中心公民培养方案部主任迈克[MICHAEI]对这种教学方案的详细介绍)
在美期间,省教研室鞠文灿副主任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中国事务部负责人查尔斯·巴缪乐博士(Dr. Charles Bahmueller, Director, China Affairs)和他的助手刘国华(中国人)进行了沟通。美方对于能和江苏合作有很大兴趣。基于此,省教研室鞠文灿副主任在请示周厅长和杨院长之后,邀请美国公民教育中心有关人员访问中国时到江苏交流访问,并就合作事宜进行协商。
2005727日至29日,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主任奎克利先生(Mr. Charles N. Quigley, Executive Director,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和夫人、国际部主任理查德·那斯欧博士(Dr. Richard A. Nuccio, Director, International Programs)、中国事务部主任查尔斯·巴缪乐博士(Dr. Charles Bahmueller, Director, China Affairs)等如期访问江苏,并与江苏扬州教育局余如进局长、扬州教研室辜伟节主任、徐永泰副主任、扬州市教研室陈萍老师\扬州竹西中学刘岚校长、东关小学部分领导和老师进行了交流。到南京后又与南京力学小学的李琳副校长和部分项目老师进行了交流。
省教育厅周厅长特地在扬州接见了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代表团。双方就开展项目合作进行了友好商谈。
经请示江苏省教科院杨九俊副院长等有关领导,20057月,江苏省教研室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正式签署关于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项目协议,就共同关心的中小学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设计、实施、评估及相关教师的培训、交流达成一个可操作的合作项目;这个项目在相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
江苏省教研室副主任鞠文灿和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主任奎克利先生(Mr. Charles N. Quigley, Executive Director,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
 
 
三、江苏省公民教育项目进展情况
200511月,省教研室在南京组织全省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种子教师培训,邀请南大法学院副院长杨春富教授和美国公民教育中心的两位专家讲课。规模50人。时间三天。参加培训的种子教师们留下深刻印象。
同月,我省又选派了五位骨干教师去云南参加了全国4省市参与的公民教育项目种子教师培训(由美国公民教育中心教师授课)。为期10天。
参加上述培训的种子教师回各地后,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了地区培训工作。南京市、扬州市、淮安市、盐城市、苏州市、徐州市、常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南通市、宿迁市、泰州市、镇江市都开展了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培训活动,参加培训教师有900多人。
20099月止,江苏全省13个大市共约423所学校、1725个班级、1693位教师、77837名中小学生参与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
四、我国开展此项目活动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公民意识总体比较淡薄,公共精神缺乏。我国学者李慎之曾痛切地感到我国民众公民意识之缺乏,他认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他提出:中国现在要赶上先进国家,要实行现代化,最重要是要培养人的公民意识,使在中国大地上因循守旧生活了几千年的中国人成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加强公民教育,增强人们的公民意识,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途径。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共同体的成员,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既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既享有国家和社会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又必须以自己的智慧和行动参与社会生活,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培养公民意识,也就是要培养人们能够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能够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能够具有对国家和社会的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五、开展此项目活动的主要意义在于:
第一,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公民教育方面的教学技法,提升我省德育教学的视野、水平和能力;
第二,在部分学校进行试验,并促使这些学校所在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对学校公民教育的关注、支持。
我们虽然做不到像上述美国佛罗里达州那样在中学生的推动下形成相关增设“禁毒区”的法律,但我们可以由此开始慢慢促成一种学生(公民)积极参与当地和谐社区建设的机制;并促成部分市、县、区的政府部门包括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对教育、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切关注和支持——以此为政府、教育部门树立起一种新的更加亲民和务实的形象作出学校应有的努力。
我们可以在部分地区征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利用双休日时间,借用市、县(区)的政府办公大楼的大厅,展示当地学生“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并举行相应的演示活动(这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一种举措)由此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将会在全省形成一种新的社会风貌,并使江苏率先成为亲民政府的典范!
第三,在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模式、新经验,最终促成江苏中小学生公民素质的提升及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并为整个江苏“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独特的贡献。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意义和(德育)价值

儿童社会化
的新路径
 
n          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人
n          学校教育是学生社会化的桥梁渡船
n          学生的学习,不只是学习书本知识,应该包含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生存
n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逐步实现“儿童社会化”的新路径
素质教育
的核心内涵
 
n          在这样的过程中,学生成为项目课题的学习者、研究者,成为问题解决的亲历者、参与者。在项目活动过程中,学生收集整理信息、分工协作、合作交往的水平和能力等都得到显著提高,学生的策略意识、创新能力、演讲水平和思辨及应变能力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也随之大大拓宽,学生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也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得到了养成、增强和提升。
公民意识
现代人的最基本意识
 
n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是以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的集合。法律意识和国家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核。一个国家的国民只有具备完整的公民意识,才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国民的公民意识是社会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第二节我校“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实施情况简介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江苏省教研室从美国引进的一个中美合作课题,我校作为试点学校于200510月参与了这一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自参与该项目研究后,全校上下本着提高公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宗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了研究活动。
学校针对开展该课题活动的要求和难度,选拔了有丰富经验的中层干部和几位事业心强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本活动中来。为了让活动高效、顺利的开展起来,课题负责人组织所有成员多次在一起学习研究活动材料,领会了活动的内涵和步骤,提高了认识。公民教育的主要参与者是学生,因此,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多次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体学生的认识。尤其是参与教育活动的班级,人人都懂得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为活动的开展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
在近4年的实践研究中,我校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古镇老街的保护与开发》《龙溪河的整治》《关于提高农村普法教育实效性的研究》课题先后在常州市进行了听证展示并获得一等奖,并于200811月承办了省级现场交流会,得到了美国公民教育中心专家及省、市、区领导的肯定和赞赏。《关于提高农村普法教育实效性的研究》项目在20091026日的江苏公民教育国际论坛常州分会场进行了大会展示,获得了专家的好评。
在实践与探索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这一项目活动有利于促使广大师生关注公民道德教育,关注社会,充分利用社区道德教育资源,了解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张扬公民权利,从而提高大家参与社会生活与实践的能力和自身的道德修养,并使我校的德育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所以,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开展这一活动,并逐步推广,将其与我们的实际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校本化,使其与我校的德育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其成为我校的特色。相信在大家的积极参与下,我校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定能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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