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http://{域名已经过期}2009/6/10 13:26来源: 人民日报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在公共事务中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如何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问题越来越关注。那么,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是什么?它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什么样的重要作用?在教育中应坚持哪些原则?本期“本周话题”约请三位专家对此进行分析。
公民意识教育有利于民主政治发展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张志明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于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另一方面要下功夫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不断提高公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的能力和素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与此相适应,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在不断提高。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还比较滞后,尤其是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亟待加强。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应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认为现在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淡薄,政治参与能力还比较低,不能急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实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二是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会带来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也就自然会带来民主政治的发展。事实上,受几千年封建专制社会与小农经济的影响,我国民主政治生存的文化土壤比较缺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还很有限,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形成不能仅仅依靠等待。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正是我们党立足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提出的要求。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当前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非常丰富,当前的一个重点就是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些理念的树立,将会大大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比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但只有公民人人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才能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如果大多数公民都不具备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不懂得如何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不懂得如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不懂得如何参与、如何表达、如何监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将寸步难行。可以说,不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绝大多数公民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从而学会合法、理性、有序政治参与,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人们的利益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越强烈,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也就越大。这就好比修建水库,如果不能把水流纳入预设的通道,随着水位的提高,结果就不是水利而是水患了。
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总结发达国家现代化的经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公民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当然,发达国家公民意识教育的本质内涵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是为资本主义民主政治造就合格的政治公民服务的,但其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立足于使公民意识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服务,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通过公民意识教育造就一代又一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成熟政治公民,推动人民群众公民人格的成长和精神素质的提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严格地说,我国目前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教育,大多只是在教育的某个阶段、某些环节体现了公民意识教育的一些要素。这种现状已经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从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等入手,探索并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意识教育体系,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王东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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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我国公民意识中的核心理念,正是这些核心理念规定了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具体而言,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权利与责任意识教育。国家主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它包含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两个方面。从权利意识方面讲,其核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据此,可以分解为权利主体意识与当家作主意识两方面内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公民树立权利主体意识即主人地位意识;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公民树立权利行使及主体作为意识。从责任意识方面讲,又可分为主动责任意识和被动责任意识。主动责任意识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统一的结果,而被动责任意识则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分离的结果。公民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国家主人意识强弱的重要尺度。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强烈的权利意识教育与自觉的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
国家与民族意识教育。公民是在特定的国家和民族中生存的人,国家与民族意识是萌发和养成公民意识的基础,两者之间应该是统一的。公民的民族意识应推动国家意识深化,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公民的爱国情感又应促使民族意识升华,有力维护国内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那种狭隘的、失去爱国主义精神养护的民族意识,有可能导致完整统一国家的分裂,导致国内各民族间的纷争。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国家意识教育与民族意识教育统一起来。
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是制度文明视角上的公民意识教育。平等是公正首要的、基本的含义,而公正则是实现平等的制度和环境保障。平等强调全体公民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而要解决平等问题,又必须强化社会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和环境作为保障,平等很难实现;没有平等作为价值导向,公正又会迷失方向。因此,平等意识教育与公正意识教育,都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自由与法治意识教育。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权利,自由意识是公民对法律赋予自己的各种权利的认识和理解。自由意识作为公民素质的一种反映,体现着公民对法律规定权利的自觉,体现着追求自由与高度自律的理性境界,体现着对社会的责任和对他人自由权利的尊重等。法治意识是公民依法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的思想观念。通过加强法治意识教育,使公民形成法律至高无上的思想观念,可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有序政治参与的能力,使公民在实践中感悟法治对公民自由权利充分实现的极端重要性。自由意识教育与法治意识教育,是密切相连、互相促进的公民意识教育范畴。
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个体公民”向“社会公民”转化的教育,应包含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目前,道德与文明教育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公民个体道德意识与自身文明行为存在不同步性,往往“有观念、无行动”;公民个体道德与社会文明程度有时显现二律背反现象,也就是在社会文明程度发达的社会中出现了道德与文明的“现代病”,有时甚至出现“群体道德缺失”现象,如在人际关系、公德公心、社会责任、环保意识等方面出现的道德滑坡现象等。这些都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正视的课题。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应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面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教育公民如何积极配合国家的防控工作,切实担负起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避免疫情扩散,就是公民意识教育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必须将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民意识教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