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的立意
立意就是命意,简单讲就是确立作品的文意(主旨)。宋人韩驹曾指出:“作诗必先命意,意正则思生,然后择韵而用。”杜牧曾说:“苟意不先立,止以文采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子有云:“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这里的“意”,就是“立意”。律诗相对绝句来说,内容更为丰富,更能表情达意,因此律诗的立意非常重要。
一、立意要正确、鲜明
正确是立意的基本要求。所谓正确,是指所确立的主体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反映了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符合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所谓鲜明,是指所确立的主题能旗帜鲜明地表示爱什么,憎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二、主题要集中、单一
主题是统摄全诗的总纲,必须单一明确。不能同一首诗出现多个主题。
三、要深刻、新颖
所谓深刻是指所确立的物象能反映生活的本质及内部规律,能揭示事物所包含的深刻的思想意义。而新颖是指所确立的主题是作者的新认识、新感受,能给人以新的启示。不能完全重复模仿他(古)人写过的主题。即使要写,一定换个角度,要有新意,有创新。我们写诗,就要有创新。要做到如下三点:
新味——体现时代气息,反对一味拟古;韵味——追求优美意境,反对标语口号;趣味——充满生活情趣,反对枯燥呆板。如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惟闻钟磬音。
这首诗从唐代起就备受赞赏,主要由于它构思“造意”的优美,很有兴味。诗人抓住山寺中独特的景物,运用了以静显动,以动显静的表现手法,塑造了一个幽深静寂、安详和平、自然高远的境界。宋欧阳修曾感慨地称赞道:"我常喜诵常建诗云:‘竹径通幽处 ,禅房花木深’。故仿其语作一联,久不可得 ,乃知造意者唯难工也。
再举一例。唐朝的宫女们在闲暇时为守边的将士缝棉衣,为了寄托心中之情,往往把诗藏在棉衣的夹层里。有一将士就看到这样一首诗:
沙场征守客,寒苦若为眠。
战袍经守做,知落阿谁边?
蓄意多添线,含情更着绵。
今生已过也,结取后身缘。
真情唤起了士兵的思亲之情,令军中一时人心浮动。消息传回长安,玄宗便将那位士兵召回,又将那位宫女嫁给了他。此事一时传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