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安全是生命的主旋律。只有注意安全,才能让生命之花健康开放。刚才韩程同学给大家提出了6点要求,希望大家努力做到,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在校内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老师报告。
今天也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词是:预防校园欺凌,呵护身心健康。
一直以来,我校严格依照上级行政部门的政策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范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工作,如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来学校宣讲,观看法治宣传片,班会课的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尊重法律权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公民。上学期,同学们还签订了《反校园欺凌公约》。然而,仍然有个别同学存在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抛在脑后,在同学之间挑起事端,对其他同学造成了伤害,这些行为,就是校园欺凌。
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等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打人不重,只要动手就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这些处罚一般都会保留案底,打人者在以后升学,考编、参军、创业等都会受到限制,可以说会影响他的一生。
对于未参与打人的旁观者来说:目击校园欺凌,也会对今后自身的三观产生无法预测的改变,而且这些负面因素会影响你的一生,不要以为自己没有主动参与打人,就是正确做法。冷漠旁观也是另一种参与,你最正确的做法时尽量能现场阻止欺凌事件的发生;阻止不了就第一时间报告老师,这样就会把各种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点,而你成为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
受到校园欺凌的同学,你应该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者品行中心反映,如果不在第一时间向老师反映,只一味忍让,那个欺凌你的人就会变本加厉,会让你受到更大的伤害。同样欺凌者你的违法成本也会越来越大,最后可能是从学生变成囚犯。
当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缺乏自我保护的被欺凌者,身心收到伤害。持有攻击行为的欺凌者,守到校纪的处罚和法律的制裁。冷漠的旁观者,或许下一个被欺凌的人就是你。
最后,我希望每一位同学真诚友爱地对待身边同学,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不做无情的欺凌者,不做软弱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反对和抵制校园欺凌,互帮互助共建和谐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