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
12月4日,也就是明天,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大家知道为什么今天被定为“宪法日”吗?那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正式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来学习《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增强法制观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氛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认真体会核心价值观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懂法。其实,同学们,宪法时时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也约束着我们。
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教育并且可以接受教育呢?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做为未成年人为什么应该重点保护呢?宪法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我们有些同学父母在国家机关工作,为什么父母对于工作上的事对你们保密呢?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呢?为什么要遵守法律法规呢?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学习密不可分。
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要了解宪法。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知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要遵守法律法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法规就是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同学们升国旗时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规范;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共建平安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