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做好市、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校教职工学习文件后,五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教师大会述职,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推荐,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推荐夏瑜、胡宇锋两位老师参加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6年4月26日—5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校长室反映。
常州市焦溪初级中学
2016年4月26日